
招牌Q版娃娃
小熊麻吉
遊戲安全告示牌海報規格
直式:W60 x L90 (CM) ±1cm
橫式:W80 x L60 (CM) ±1cm
告示牌海報可修改部分
- 遊戲設施使用年齡
- 中、英文語句文法修飾
- 管理單位
- 管理單位電話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12642 「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規範中,有關遊戲場告示牌的相關要求:
10. 安裝
10.1 設計者或製造者之責任
10.1.1 設計者或製造者,應對所設計或所提供遊具之安裝,提出清楚及精確之指示及步驟,同時亦應提供完整零件清單,並提供詳細之設備使用說明及使用者不正確使用方式所產生之傷害後果與危險性以及事先預防措施。
13. 標示
13.1 遊具標示上文字之訊息,為供使用者、公眾、及現場負責者得到適當之訊息;在該標示上之訊息,係由一致之術語及/或符號極有效地組成。
13.2 訊息之目的為在識別及警告:
(1) 確定產品之製造商或產品之訂製設計者。
(2) 在硬質地面上進行安裝設備之危險方面,告知、警告、教育購買者、安裝者及對遊戲設備上玩耍兒童之監督者。
13.3 遊戲場設備或設施上所有標示最低規定
13.3.1 警告標示及製造廠商識別:所有遊具及組合遊具,均應貼上警告標示及分別之製造商識別。
(1) 警示文字:警告標示應有 “警告(WARNING)” 字樣。
(2) 安全警告符號:警告標示中,警示文字之前,應有一個正三角形(每邊至少 10 cm),其中有一個驚嘆號(白底紅框黑色驚歎號)。
(3) “警告”標示上之文字訊息:在硬質表面例如混凝土、瀝青或夯實地面上之裝置,可能因墜落而導致嚴重之傷害或死亡。
(4) 單一遊具或組合遊具,應貼示耐久之製造商識別;特製之或公有之遊戲設備,亦應附有設計者識別及警告標示。
(5) 單一遊具或組合式遊具,應貼示本項遊具預期使用者年齡之訊息。
13.3.2 所有標示之規格
(1) 在下列範圍中,所有標示之規格應符合易識別性、字型、訊息及符號之清晰度、顏色規格、文字訊息及明顯性。
(2) 標示之耐久性:若標示上之記號變得難辨認、毀壞或被抹掉時,則標示由經營者置換。
(3) 無傷害性:標示應設計為不致造成傷害。
13.3.3 標示之配置或位置:標示之放置位置,不得在安裝過程中遭移除。
13.3.4 附著:標示應牢固地附著,且不用工具無法移除。若標示無法在工廠中附著,則有關附著標示之說明,應包含於安裝資訊中。